女子被上司強奸勝訴后被辭退。40歲的崔麗麗是國內某汽車零部件制造公司的一名營銷總監(jiān)。2023年,,在一次商務宴請的酒局后,,她遭到公司上司王某性侵。2024年4月,,法院對性侵案作出判決,王某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賠償精神治療費3000元。
事后,,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請假制度且無故曠工”為由將她辭退。崔麗麗決定繼續(xù)追究公司的責任,。事情發(fā)生后,,她出現(xiàn)了嚴重的抑郁和焦慮癥狀,確診為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經過九個多月的努力,,2024年12月3日,她終于收到了人社局出具的工傷認定書,。崔麗麗表示,,這份認定書維護了她的尊嚴。目前,,她正在整理訴求,,準備為爭取工傷待遇提起勞動仲裁。仲裁將于2025年1月21日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