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四川省高院對王浩文拐賣兒童案二審宣判,維持了一審作出的死刑判決,。
雷武澤因左側(cè)眉毛立起,,在尋子圈被稱為“雷公”。他的兒子小名川川,,1998年4月出生,,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澤終于找到了川川,。隨著川川被找到,人販子王浩文受到關(guān)注,。
據(jù)此前報道,,2024年5月初,王浩文等人拐賣兒童案在南充中院開庭,。證據(jù)顯示,,王浩文從2001年10月開始從事拐騙、販賣兒童犯罪活動,,2006年曾因拐騙兒童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后繼續(xù)從事拐賣兒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竄作案14起,,連續(xù)作案時間長達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計拐賣兒童14人,。
2024年6月,,南充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王浩文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與前罪拐賣兒童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五萬元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王某瓊(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六千元,;追繳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萬九千元,,上繳國庫。
在一審中,,王浩文拒不認罪,,不承認拐賣了川川等人。一審宣判后,,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訴,。2024年11月28日,,此案二審由四川省高院開庭審理。雷武澤透露,,二審中,,王浩文只承認拐賣了3人,拒不承認拐賣包括川川在內(nèi)的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