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人的印象中,,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fā)生事故時,,非機動車似乎總是不承擔責(zé)任的一方。然而,,這種刻板印象需要改變,。
近日,在上海市中心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電瓶車主被小轎車撞傷,,最終被民警判定承擔全責(zé)。一開始,,電瓶車主有些不服氣,,但經(jīng)過民警的解釋后,他不得不接受這一判決,。
公共視頻顯示,,事故發(fā)生在北京西路、石門二路路口,,當時路口信號燈由紅轉(zhuǎn)綠,,各種車輛幾乎同時起步。一輛電瓶車在車流中快速前行,,看到前面的電瓶車急剎,,后面這輛電瓶車駕駛員也匆忙剎車。為了避免撞上前車,,他在慌亂中車把一歪,,開到了旁邊的機動車道上。此時,后方的汽車駕駛員雖然也做出了急剎的動作,,但已經(jīng)來不及,,電瓶車被撞倒,駕駛員腿部受重傷,,無法起身行走,。
靜安交警支隊民警湯琪鑫接警后迅速到場勘察事故現(xiàn)場,并仔細詢問周邊目擊者,。調(diào)閱公共視頻后,湯警官當場作出了非機動車駕駛員全責(zé)的判定,。他解釋說,,電瓶車摔倒的地方在機動車道上,且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急剎車,,因此承擔全部責(z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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