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菏澤一網(wǎng)友發(fā)視頻稱,自己剛買不到一個月的新車,,被一小孩放煙花引燃,直接被燒成廢品。2月8日,,當事人邱先生告訴記者,車輛為頂配,,花費40多萬,,1月10日剛提的車。派出所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是一個10歲左右的小孩在車周邊點煙花,,把垃圾桶點著了,最后汽車被點燃,,警方最終沒有立案,。由于事故不屬于車輛自燃,有直接的第三方責任人,,保險公司告知,,車輛無法獲得理賠。2月8日,,邱先生與肇事方父母見面,,對方承認是孩子所做但無力賠償,,目前車主正考慮是否起訴,“喜歡這車,,又重新訂了一輛”,。菏澤市雙河派出所接線人員稱,案件已經(jīng)調(diào)查終結,,并沒有到予立案的程度,。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趙良善律師表示,涉事孩子家長需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