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與體檢公司合作為員工提供體檢服務,。員工陳某在2019年11月參加單位體檢,,結果顯示肺部“未見異常”,。然而,,在一年半后的2021年4月,陳某再次體檢時發(fā)現左上肺內有實性結節(jié)灶,,建議隨訪復查,。隨后,陳某到腫瘤防治中心進一步檢查,,最終確診為肺癌晚期,。
陳某認為體檢公司在第一次體檢時未能及時發(fā)現肺部異常,導致他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機,。于是,,他將體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約35.6萬元。體檢公司辯稱,,健康體檢只是對身體情況的一般性評估,,且受限于醫(yī)療技術手段,難以確切發(fā)現疾病線索。此外,,陳某兩次體檢間隔時間較長,,病情發(fā)展是其自身原因所致。
訴訟過程中,,陳某申請了司法鑒定,。鑒定意見顯示,體檢公司在第一次體檢時存在漏診行為,,使陳某錯過了早期治療的最佳時期,,導致病程延長和病情加重。因此,,建議體檢公司承擔85%-95%的責任,。
天河法院審理后認為,體檢公司在陳某的影像檢查中存在漏診,,導致他錯過最佳治療時期,,產生額外的醫(yī)療費用并遭受精神痛苦。法院依法判決體檢公司賠償陳某醫(y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合計約13.7萬元。雙方當事人均服判息訴,,案件已生效,。
法官指出,體檢活動雖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但具有預防和發(fā)現疾病的作用,,屬于醫(yī)療行為范疇。醫(yī)務人員在體檢活動中應盡到與疾病診療活動相當的注意義務,。本案中,,體檢公司在陳某2019年的體檢中未能發(fā)現其肺部存在的實質性結節(jié),明顯存在漏診行為,,導致陳某錯失最佳治療時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醫(yī)療機構因未盡到相應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民營體檢機構作為體檢服務市場的重要補充,,同樣負有診療注意義務,,不應因其非公辦或非臨床醫(yī)療機構而減輕或規(guī)避責任。體檢機構應加強內部培訓,,嚴格遵守診療規(guī)范,規(guī)范體檢報告形式,避免法律風險,。同時,,受檢人在選擇體檢機構時也應注意核實其資質,并保管好體檢報告等證據,,以便在出現醫(yī)療事故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家公司與體檢公司合作開展體檢項目,,員工陳某積極參與,。2019年11月25日,陳某參加單位體檢,,結果顯示肺部“未見異?!薄H欢?,一年半后,,陳某確診為癌癥晚期
2025-02-22 21:32:01體檢無異常1年半后確診癌癥晚期現在大家都對體檢越來越重視,,拿到體檢報告后,,如果出現以下這些字眼,要提高警惕,,可能是惡性腫瘤(癌癥),,需要找專科醫(yī)生進一步檢查排查或確診,。
2024-12-28 09:03:58注意,!體檢報告中的這些詞可能是癌癥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