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狗”指的是購買時看起來健康活潑,但買回來飼養(yǎng)一周左右就開始出現各種疾病癥狀甚至死亡的寵物狗,。3月15日,省法院發(fā)布數起涉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消費者在網上買到“星期狗”后與寵物店產生的糾紛,。
位于南昌的嘟嘟寶寵物店從事寵物銷售及服務。消費者黃某在刷到該寵物店視頻后添加銷售人員微信,咨詢寵物購買事宜。2024年3月28日,,雙方在微信中協(xié)商一致,黃某向寵物店購買了一只薩摩耶幼犬,。收到狗當日,,黃某即向寵物店反映狗有寄生蟲且健康狀態(tài)不佳,無法站立,。4月3日,,黃某帶寵物狗前往監(jiān)利市荊楚寵物醫(yī)院診治,確診犬細小病毒和犬冠狀病毒均陽性,,治愈概率較小,。4月4日,寵物狗死亡,。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黃某向監(jiān)利法院起訴,要求寵物店退還購買款項及套餐費,、醫(yī)療費等,,并支付3倍懲罰性賠償。監(jiān)利法院審理認為,,寵物店未按約定交付健康的寵物狗,且隱瞞寵物未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真實情況,。結合眾多消費者的投訴判斷,,此行為曾多次發(fā)生。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該行為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寵物店應承擔購物價款3倍的賠償責任。此外,,寵物店的欺詐行為造成黃某財產損害,,黃某主張退還相應款項于法有據,應予支持,。承辦法官表示,,本案中,寵物店將攜帶病毒,、健康狀況不佳的寵物出售給消費者,,且隱瞞寵物沒有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真實情況,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結合其他消費者維權信息及投訴情況,,可知該寵物店多次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擾亂網絡市場交易秩序,,對其處以懲罰性賠償確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