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1年男生要求返還50多萬 分手后花費該退嗎?,!你覺得戀愛期間的花費和贈送的禮物分手之后應該返還嗎,?
近日,,周口沈丘的李女士反映,,與男友小王分手后,,男方要求她返還總計50多萬的戀愛期間花費,,讓她無法接受,。2024年初,,李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了小王,,兩人隨后戀愛并訂婚。然而,,由于生活中的摩擦,,兩人最終分手。分手后,,小王拿著喇叭到李女士家要求返還戀愛期間的所有花銷,,約五六十萬元。
李女士稱,,小王甚至記錄了兩人坐公交的一元錢,并把男方家裝修房子的費用也算在內,。對此,,小王專程從長沙趕回,拿出戀愛清單澄清自己從未記錄一元的公交錢,。他表示,,戀愛期間兩人的花費約十幾萬元,并沒有記錄在這50多萬內,。據小王的記錄顯示,,僅商量訂婚就涉及近30萬,期間各種轉賬消費也有20多萬,。小王解釋,,那段時間兩人經常吵架,每次吵架女生都會要求他轉賬,。
總計51.14萬的費用中,,包含女生“親密付”的花銷,。小王表示,自己平常不舍得花錢買衣服,,卻給女方爸媽花幾千塊買衣服,。他認為自己掙錢不易,希望李女士能歸還一半費用,。小王的母親看到兒子傷心,,表示心疼兒子勝過心疼錢。
目前雙方決定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