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起訴返還戀愛花費 情侶債務糾紛調(diào)解結案。一對男女通過旅游認識后確認戀愛關系,,男方稱戀愛半年共計花費320余萬元,其間女方向男方轉賬50余萬元,。分手后,,男方起訴女方要求返還270萬元。經(jīng)調(diào)解,,雙方自愿達成協(xié)議,,由女方返還80萬元。
2023年4月,,阿偉和小顏通過旅游結識,,一個月后兩人確認戀愛關系,。阿偉表示,在戀愛期間,,他經(jīng)常通過買禮物,、發(fā)微信紅包、支付寶或銀行轉賬等方式向小顏表達愛意,,共計花費320余萬元,。而小顏也向阿偉轉賬了50余萬元,差額共計270余萬元,。
2023年11月,,兩人分手。因締結婚姻關系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阿偉將小顏訴至武勝縣人民法院飛龍法庭,,要求返還戀愛期間收取的差額款項270余萬元。阿偉認為,,雙方戀愛關系存續(xù)時間僅半年,,他多次大額轉款,金額明顯超出正常生活范疇,,也與其個人經(jīng)濟能力不符,,這些轉款是以維持戀愛關系或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行為。現(xiàn)條件未達成,,小顏應返還上述款項,。
小顏則認為,在戀愛期間,,阿偉簽署承諾書承諾其給小顏的全部資金及資產(chǎn)均為自愿贈與行為,,且不會索回,若沒有履行承諾,,將支付小顏200萬元?,F(xiàn)阿偉違反承諾,則應按承諾書約定支付給小顏200萬元,。
法院在調(diào)解中認為,,對于戀愛期間贈與對方的較大金額,阿偉的真實意圖是為了維持戀愛關系或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行為,。如果所附條件未成就,,贈與不發(fā)生法律效力,贈與物應當返還,。綜合雙方的微信聊天,、轉賬備注、給付金額等客觀行為,其中轉賬數(shù)額較大的部分可以認定為以雙方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F(xiàn)雙方已分手,,解除條件成就,小顏仍占有涉案款沒有合法依據(jù),,應當予以返還,。而阿偉轉賬的“1314”“520”等有特殊含義的金額,屬于戀愛期間向對方表達情意的正常支出,,視為一般贈與,,小顏無需返還。小顏提出的承諾書所簽訂的協(xié)議內(nèi)容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有違公序良俗,,視為無效協(xié)議。
最終,,經(jīng)武勝縣人民法院飛龍法庭庭后主持調(diào)解,,雙方自愿達成協(xié)議,由小顏返還阿偉80萬元,。
近日,,黑龍江雙鴨山市發(fā)生了一起關于轉賬款項的糾紛,。一名58歲男子與38歲女子戀愛期間,為了展示自己的經(jīng)濟實力并縮小兩人之間的年齡差距,,分四次向女方轉賬100萬元
2025-01-06 13:38:09男子給女友轉賬100萬分手后起訴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