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開車送同事李某回家。到達目的地后,,坐在后排的李某下車開門時,不慎將騎電動自行車經(jīng)過的張某撞倒,。經(jīng)認定,王某和李某因未確保安全開門,,對此次事故負有同等責任,;張某因未佩戴頭盔承擔次要責任。張某因此次事故花費了40多萬元醫(yī)療費,,并且至今仍處于昏迷狀態(tài),。
張某家屬隨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李某及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駕駛人王某認為車輛已投保交強險和商業(yè)三者險,張某的損失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然而,,保險公司則表示,他們只對駕駛員負責,,對于后排乘客開門造成的他人損害不予賠償,。
法院最終判決,,駕駛員王某和乘客李某需共同承擔90%的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其保險責任范圍內進行賠償。剩余10%的責任由張某自行承擔,。
在江蘇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開車送同事李某回家,。到達目的地后,,坐在后排的李某下車開門時,將騎電動自行車經(jīng)過的張某撞倒,。事故導致張某昏迷一年多,,至今未醒
2025-04-08 09:06:35騎電瓶車遭遇開門殺昏迷1年多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