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3歲男童壯壯(化名)因跳入海洋球池致右腿骨折,構成十級傷殘,。壯壯多次從海洋球區(qū)30厘米高的臺階往下跳時受傷,,母親當時正在十幾米外的點餐區(qū)點餐。法院審理認為,,兒童樂園未完全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對壯壯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監(jiān)護人未陪伴在壯壯身邊并對他的行為加以制止,,也應負一定責任,。在這起案件中,兒童樂園被判決承擔70%的責任,,壯壯自行承擔30%的責任,。部分案件中,經(jīng)營者存在過錯,,如海洋球池中混入橡膠球,,或圍欄設計較高,小孩翻越護欄存在安全隱患,。羅嬌表示,,在小朋友玩海洋球時,家長要在旁看護,,及時制止孩子做出從高處跳下,、翻越圍欄等危險動作,并給孩子穿上合適的衣物,,避免皮膚直接暴露,。
一些游樂場會要求家長簽署《安全承諾書》,包含免責條款,。但這種格式條款往往被認為是“霸王條款”,,傷害發(fā)生后,經(jīng)營者并不能因此免責,。羅嬌提醒,,對未成年人的看護義務主要在于監(jiān)護人。假期家長帶孩子出門游玩時,,要切實做好監(jiān)護和安全教育工作,,提前評估游樂項目的風險,根據(jù)孩子的年齡和身體狀況選擇合適的項目,。在游玩過程中,,家長要時刻關注孩子,教導孩子規(guī)范自身行為,,及時制止危險舉動,,防止因孩子的不當行為給自己或其他未成年人造成損害。游樂場所經(jīng)營者也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安全設施,,加強日常管理,,為孩子們營造一個安全的游樂環(huán)境。
從以往發(fā)生的意外傷害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在游樂場所受傷后,,責任劃分主要涉及監(jiān)護人責任和經(jīng)營者責任。未成年人大多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監(jiān)護人有責任對其進行監(jiān)管和教育,。若孩子因自身危險行為受傷或傷害他人,而監(jiān)護人未盡到監(jiān)護職責,,通常要承擔主要責任,。游樂場館需要對游樂設施進行管理維修,定期做安全檢查和維護,;在醒目位置張貼游玩須知或警示標志,,明確告知游樂項目對應的年齡、身高要求等,;配備安全巡護員進行巡視,、管理和指導,引導未成年人正確,、安全玩耍,。若場館未能盡到合理限度范圍內(nèi)的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未成人的傷害,,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若因未成年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場館未盡到安保義務的,,那么場館要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法院會考慮各方的過錯程度、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等因素,,綜合進行責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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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0:12:45酒店偷拍黑色產(chǎn)業(yè)鏈令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