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宣判后,李鐵的辯護律師孫曉洋走出法院,,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李鐵的狀態(tài)一直很平靜,。她表示:“既然上訴肯定是求變,我覺得上訴的事實和理由還是非常充分的,?!彼€稱已告知李鐵二審所有可能的結(jié)果。
2024年12月13日,,咸寧中院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shù)罪并罰,一審判處李鐵有期徒刑20年,。12月23日,,咸寧中院收到李鐵的上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