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訂婚強奸入選最高法案例 訂婚不等于性同意,!5月14日,,根據人民法院案例庫公開信息,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指導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庫,。裁判要旨明確指出,,訂婚并不意味著對性行為存在默示同意,,不存在所謂的“訂婚就有性權利”。如果行為人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應當依法以強奸罪定罪處罰,。
此外,,泄露依法不公開審理案件中不應公開的信息,,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若構成犯罪,,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在審判過程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泄露此類信息的行為,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依法予以訓誡或給予其他處罰,。
一枚訂婚戒指,,能否成為性同意的“免責金牌”?一場傳統婚約,,是否天然包含對身體的讓渡權,?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的審判,不僅改寫了兩個年輕人的命運軌跡,,更讓“人的權利”愈發(fā)清晰可見
2025-05-14 20:29:39山西訂婚強奸案入選最高法案例微信微博快手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報道全球,傳播中國,。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
2025-02-14 21:14:21云南9案例入選最高法案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