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的丈夫胡某青中風癱瘓已15年,,近日卻突然收到法院傳票,,稱他15年前借了別人兩萬六,,被借款人朱某起訴,。不久前,,胡某青一審敗訴,但胡家人堅稱從未借過這筆錢,,也不認識起訴者,,借條上的字跡不是胡某青所寫,因此提出上訴,。
出借人朱某表示,,此案是律師“告錯了人”,將兩個同名的人弄錯對象,,并已提出撤訴,。但黃女士不認可這一說法,認為一審判決已生效,,她需要一個清白的結(jié)論,,以防止將來再被起訴。
贛州中院隨后發(fā)布通報,,承認一審法院判決錯誤,,將依法糾錯并對相關(guān)人員追責問責。
黃女士家住上猶縣某村,,丈夫胡某青今年60歲,。2004年前后,胡某青在縣城當鍋爐工,,2010年1月突然中風,,搶救20多天后成為偏癱,被定為二級殘疾,,十幾年無法出遠門,。這期間,黃女士一邊照顧丈夫,,一邊務(wù)農(nóng)和打工補貼家用,,生活過得非常艱難。
年初,,黃女士收到法院傳票,,稱胡某青15年前向朱某借款26000元,因長期未還,,朱某對胡某青提起訴訟,。2025年4月,江西省贛州經(jīng)濟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朱某所訴債務(wù)存在,,判定胡某青在判決生效15日內(nèi)償還26000元,并支付2024年12月16日之后產(chǎn)生的利息,。
黃女士辯稱,,丈夫癱瘓不能出門,借條內(nèi)容不是其所寫;胡家人一直住在戶籍所在的村里,,不認識劉源文和朱某,,也從未被朱某催過債。黃女士提供了住院資料,,證明胡某青2010年1月4日因中風住進醫(yī)院,,借條落款的1月8日,他在ICU搶救,,之后就偏癱到現(xiàn)在,,不可能跑出去借錢。
村委會出具了書面證明材料,,稱其家庭為貧困幫扶家庭,,并調(diào)取了胡某青的保險報銷信息,證明胡某青2010年1月4日因腦出血住院20多天,,后診斷為腦偏癱,。
朱某表示,該案件是一起誤會,,是律師找錯了人,、告錯了人。朱某稱,,向他借錢的胡某青是一名公職人員,,后來多年未聯(lián)系。開庭時胡某青沒出庭,,他也始終沒見過黃女士的丈夫,沒能進行辨認,。朱某稱,,已經(jīng)前往法院對案件提出撤訴,并向黃女士賠禮道歉,。但黃女士表示,,一審判決已生效,她已上訴,,對方并未向她賠禮道歉,。
黃女士堅持上訴,要求一個清白的結(jié)論,,以防將來再被起訴,。朱某則表示,這起案件也讓他花了錢還受了驚,,雖然找到了真正借錢的人,,但派出所只給他看了照片,沒有具體信息,。朱某的代理律師表示確實向法院提出了撤訴,,其他情況不便接受采訪,。
男子起訴追債勝訴后稱“告錯了人” 江西贛州中院:一審錯誤近日,有網(wǎng)民反映江西贛州“人躺在ICU居然寫下欠條法院判還錢”一事引發(fā)關(guān)注,。
2025-05-24 13:19:39男子起訴追債勝訴后稱“告錯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