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鄭先生談了一個女朋友,,期間女方向他借了多筆錢?,F(xiàn)在兩人分手后,鄭先生希望能把錢要回來,。
鄭先生是四川人,,今年40歲,離異兩年,,獨自撫養(yǎng)一個孩子,。他在杭州從事物流運輸工作已有六年。鄭先生找到記者是因為和一名女子產(chǎn)生了糾紛,。該女子向他借了12萬元,,承諾每月還3000元,但從上個月開始就不再還款,并將鄭先生拉黑,。
鄭先生手里有一張借條,,內(nèi)容顯示借款人為李女士,總金額為12萬元,,借款日期為2025年4月11日,。按照約定,第一筆還款應(yīng)在5月11日進行,,但鄭先生并未收到還款,。借條中還提到,如果出現(xiàn)任何騷擾行為,,欠款將作廢,。
事情起因于今年年初。通過室友介紹,,鄭先生認(rèn)識了李女士并開始接觸,。當(dāng)時李女士說需要還兩萬元高利貸,鄭先生出于好意借給了她這筆錢,。隨后他們見面并確定了戀愛關(guān)系,。從2025年1月4日到2月4日,,一個月內(nèi)鄭先生先后給李女士轉(zhuǎn)了12萬元,用途包括還朋友的錢,、處理哥哥的事情等,。
然而,雙方最終選擇了分手,。3月28日,,李女士提出分手,鄭先生希望她能歸還借款,,但李女士將他拉黑,。4月11日,鄭先生前往李女士老家見到了她,,李女士寫下了一張借條,。
李女士老家在省外,之前一直在浙江紹興工作,。記者嘗試聯(lián)系李女士,,但她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記者輾轉(zhuǎn)聯(lián)系上了李女士的哥哥,,他表示知道妹妹與鄭先生談戀愛的事,,但對借錢一事并不知情,隨后掛斷了電話,。
針對這種情況,,律師池侃表示,鄭先生手上有借條和對方的身份信息,,且雙方已蓋手印,,借條受法律保護。如果協(xié)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quán),。
截至發(fā)稿前,鄭先生傳來消息,,稱李女士的哥哥正在約他見面,,想就此事進行詳談。此事將繼續(xù)關(guān)注,。
在熱鬧的街頭,,一名年輕女子向路人求助,,聲稱她的手機掉在出租車上,希望借點錢打車去取回,,并承諾立刻歸還,。好心的路人幫忙后,,卻發(fā)現(xiàn)這名女子消失不見,這才意識到這是一場騙局
2024-12-27 15:26:07廈門街頭借錢詐騙6人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