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網友反映白象食品一系列名為“多半袋面”和“多半桶面”的方便面產品中,,“多半”為注冊商標,,質疑企業(yè)涉嫌在宣傳上玩文字游戲,以此誤導消費者,。
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fā)布的白象“多半袋面”和“多半桶面”的產品包裝袋顯示,“多半袋面”“多半桶面”旁邊寫著“大分量,倍滿足”的字樣,“多半”的右上角標記有“?”,,表示其為注冊商標。6月4日,,聯系到白象食品消費者服務熱線,客服人員稱“‘多半’一直都是商標”,。對于網友質疑這一做法是否是在玩文字游戲,,是否有誘導消費者之嫌,客服表示將登記問題并轉達給當地銷售部門,。
與白象食品的“多半”類似的商標,,還有今麥郎旗下“1袋半”。2020年9月2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對今麥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袋半”商標的注冊予以無效宣告,。相關裁定認定,該商標核定使用在“方便面,、面條”等商品上,,不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分量、數量等特點,,難以起到區(qū)分商品來源的作用,,缺乏顯著性,還具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分量,、數量等特點產生誤認。今麥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裁定訴至法院,2022年,,一審被判無效,,二審維持原判。因今麥郎公司將“一袋半”商標和“今麥郎”商標同時使用,,二審法院認為,,基于相關公眾的一般認知習慣,通常會將“今麥郎”識別為商標,,而將“一袋半”看作是對商品重量的描述,。訴爭商標為“1袋半”,核定使用在“方便面”等商品上,,相關公眾基于一般認知,,會將“一袋半”理解為系對商品重量的直接描述,通常不會將其識別為商標,,無法發(fā)揮區(qū)分商品來源的作用,。因此,訴爭商標核定使用在“方便面”等商品上缺乏應有的顯著特征,,不具備可注冊性,。
6月3日,,山東濟南有網友發(fā)現白象多半袋方便面中的“多半”實際上是商標,,質疑品牌方玩文字游戲。該話題迅速沖上熱搜第一,。包裝盒上明確標注:“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
2025-06-05 12:02:25白象多半袋面的多半是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