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琪琪案中,,警方發(fā)現(xiàn)繼母許某花的手機搜索記錄里躺著觸目驚心的詞條:“孩子傷口用洗衣粉泡會怎么樣,?”這些搜索暴露了施暴者的精心謀劃,把虐待變成一場有預謀的酷刑實驗,。
為什么惡魔總能鉆出法網,?在琪琪案中,生父劉某輕判的關鍵在于刑法對“監(jiān)護不作為”的界定模糊,。法律專家指出,,我國虐待罪最高刑期僅七年,除非致人死亡才可判七年以上,。更棘手的是立案機制,。2012年景德鎮(zhèn)9歲女童婷婷遭生父繼母虐待致腿部潰爛,但司法鑒定僅為輕微傷,。律師欲追究刑責時,,卻被擋在自訴案件的門檻外——沒有重傷或死亡,公安機關難以介入,。
強制報告制度形同虛設,。琪琪案中,學校在退學申請表上眼睜睜看著女孩寫下“我自愿退學,,后果自負”卻未深究,;邵陽男童案中,學校上報婦聯(lián)后仍未能阻止暴力升級,。制度鏈條的每一環(huán)松懈,,都在為惡魔開道。
面對滴血的現(xiàn)實,,法律盾牌正在重塑,。武岡市檢察院對邵陽虐童案提前介入監(jiān)督,以虐待罪立案,。這顯示司法機關開始正視監(jiān)護侵害的嚴重性,,不再簡單套用故意傷害罪標準。更重要的是建立預防網絡:學校必須成為警報前哨,,學生身體出現(xiàn)不明傷痕或行為異常時,,立即啟動強制報告,;社區(qū)需要打破沉默公約;司法應當補強庇護措施,,如景德鎮(zhèn)案中,,民政局調解促成監(jiān)護權轉移給姑姑的模式值得推廣。
“你不愛她,,可以還給我啊,。”琪琪生母白苒的泣血之問,,拷問著每個旁觀者的靈魂,。當生父淪為虐童幫兇時,社會必須成為孩子的最后監(jiān)護人,。琪琪的尸檢報告記錄著這個12歲孩子最后的痛苦:右小腿被劃31刀,,肝腎器官水腫壞死,肺脾貧血,。而那個網購瀉藥的男人刑滿出獄時,,琪琪的年齡也不過17歲——正是人生花季的開始。法律文書里“從犯”二字輕飄飄地落下,,卻壓不住公眾心頭的巨石:當血緣成為暴行的通行證,,當五年牢獄能抵銷一條幼小生命,明天誰家孩子的哭聲又將被定義為家務事,?
5月9日,女孩被繼母關廁所17天虐待致死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法院于5月6日收到被告人的上訴狀,,兩名被告人即被害女孩的繼母許某某和生父劉某正式提出上訴
2025-05-10 19:35:43女孩被關17天虐待致死案繼母生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