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道縣經(jīng)商的屈女士反映,五年前她租賃的商鋪中價值上百萬元家具突然失蹤,。她認為是在道縣公安系統(tǒng)任職的二房東楊大“監(jiān)守自盜”,,要求警方調取店鋪內的監(jiān)控錄像并立案偵查,但至今無果,。屈女士稱,,之所以立案遇阻,是因為楊大是現(xiàn)職民警,,其父楊某國退休前曾任道縣縣級領導,。
屈女士1977年出生,2011年6月獲得了國內某知名家具品牌在道縣的代理權,。同年9月,,她在道縣尋租門面時看到了穗興大廈一樓的招租廣告,隨后一名身著警服的男子趕到現(xiàn)場帶她參觀了招租的穗興賓館,。這名男子就是楊大,。2011年10月20日,屈女士與楊二簽訂了《穗興賓館轉租合同》,,約定第一年租金39萬元,,后每年在上一年基礎上按5%遞增。實際上,,屈女士從未見過楊二,,簽合同時楊大稱自己系公職人員,因此需要由其正在上大學的親戚楊二作為甲方簽訂合同,,但實際上簽名和手印都是楊大的,。
2017年11月12日,屈女士與楊二再次簽訂《穗興賓館轉租合同》,,轉租范圍不再包含“1層總臺”,,租金為35萬元每年,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礎上按8%遞增,。屈女士說,,這份合同仍是她和楊大談的,,實際簽的是楊二的名字。2018年,,屈女士聽說道縣糧食局計劃處置旗下資產(chǎn),,她所租賃的穗興賓館也在計劃處置之內。因此,,她與楊大,、唐某軍等人協(xié)商希望月付租金,但被拒絕,。2018年7月15日,,楊大等人將她承租的房屋上鎖。
屈女士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判她賠償楊大等人近40萬元,,她不服提起上訴。2020年11月12日,,永州中院出具《民事調解書》顯示,,楊二、唐某軍等人自愿支付了共計47萬余元的費用,。然而,,困擾屈女士多年的并非強行鎖門一事,而是鎖門之后商鋪內陳列家具的失蹤問題,。她向警方提供了進貨清單,、商品價值清單等材料,但均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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