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親因兒子成績下滑嚴重,,轉學后在網上發(fā)帖曝光原班主任名字,并指責其失職,。這一行為引發(fā)了涉事班主任向警方報警,,但未得到處理,最終導致班主任起訴警方的官司,。
家長姓賴,,家住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她的兒子今年14歲,,在小學三年級時班主任換成了教英語的侯女士,。賴女士認為兒子被區(qū)別對待,影響了學習,。她還聲稱兒子在學校遭到同學欺負,,曾多次被毆打和羞辱。盡管兒子將這些情況反映給了班主任侯女士,,但侯女士表示無法證實并不予處理,。賴女士聯系到打她兒子的同學家長,對方帶著孩子來賠禮道歉,。2022年4月26日,,兒子與同學發(fā)生沖突后她報了警,但警方決定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賴女士向福田區(qū)教育局反映了情況,,同年7月13日,教育局答復稱已對侯女士的班主任職位做出調整,,并未將其列入當年的評優(yōu)評先范圍,。
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兒子的英語成績一落千丈,。2022年9月份開學時,,兒子轉到福田區(qū)另一所學校就讀六年級,換了環(huán)境后成績有所提升,。2022年10月,,賴女士將這些情況發(fā)到網上,,講述了兒子在原小學的遭遇,,并使用了實名,。
2022年11月2日下午,,侯女士來到景田派出所報警,稱有人在網上實名污蔑她,。侯女士告訴民警,,發(fā)現有人發(fā)布多篇文章和視頻,稱她傷害虐待幼童,、縱容其他學生欺凌,失職失責,。她懷疑發(fā)帖人是賴女士,。侯女士還提到,,賴女士曾在學校會議室對她進行言語威脅,,稱要與她“同歸于盡”,。侯女士感到心理壓力非常大,,希望警方刪除網上的不實信息并調查處理此事,。
接到報警后,,福田區(qū)公安分局景田派出所介入調查,。2022年12月22日,公安局出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經調查發(fā)現侯女士控告賴女士的違法事實不能成立,,決定不予行政處罰,。2024年9月10日,該局撤銷了該決定,,并終止案件調查,。
侯女士不服公安局的決定,于2025年1月向深圳市鹽田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公安局作出的《撤銷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并承擔訴訟費用,。2025年5月7日,鹽田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公安局辯稱侯女士的主張無事實和法律依據,,現有證據無法認定賴女士有發(fā)送信息干擾正常生活的主觀故意,。法院認為該案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裁定駁回侯女士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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