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一章,,總結5年來管黨治黨的實踐經驗,,順應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重點完善了紀檢機關雙重領導體制,、全面派駐機制的內容;進一步明確紀檢機關的職責定位,,將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jiān)督專責機關,,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職責是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等內容寫入相關條款,;完善各級紀委對同級黨委委員進行執(zhí)紀審查的程序規(guī)定,。
問:黨章修正案還調整和充實了哪些內容?
答:黨章修正案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防和軍隊建設,、民族工作,、統一戰(zhàn)線和外交工作的重要思想觀點,對相關部分作了修改,。一是在總綱原第十九自然段將中國共產黨堅持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領導中的領導修改為絕對領導,,增寫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興軍、依法治軍,,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yōu)良的人民軍隊,,切實保證人民解放軍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使命任務的內容,。二是在總綱原第二十自然段增寫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內容。三是在總綱原第二十一自然段將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納入愛國統一戰(zhàn)線的范疇,。四是在總綱原第二十二自然段增寫堅持正確義利觀,,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等內容,。此外,,根據黨組工作的實踐需要和黨中央關于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要求,在第九章原第四十六條中明確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并賦予其發(fā)展黨員和處分黨員等職責權限。
問:請介紹一下,,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關于黨章修改的意見和建議是怎么處理的,?
答:這次修改黨章,充分采納了各地區(qū)各部門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對黨章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有些意見和建議雖然黨章修正案沒有采納,,但主要精神已經體現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有些意見和建議還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體意見和建議,,則可以在其他黨內法規(guī)中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