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并非校外的法律工作者或是學校老師不用心,一個重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互動工作機制和專業(yè)的校園法治工作者,。通俗地說,,我們還缺少一批既專法律又懂青少年教育的人才隊伍。如果說,,我們以構建固定,、常設的法治課程為導向,培育,、引進一批這樣的法治教育專業(yè)工作者,,必將有效提升校園普法工作的效果。
期待校外法律工作者和學校老師共同配合,,深入研究一批學生看得懂,、聽得懂的法治教育模式。形式不僅僅拘泥于講座,、報告,、標語,還可以嘗試知識競賽,、案例話劇表演,、法庭模擬等學生喜聞樂見的宣教形式。法律進校園活動,,就是把法治教育融入校園生活的點點滴滴,,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把法治的光芒照進孩子們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