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反恐不與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掛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規(guī)定: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和多宗教并存的地區(qū)。一方面,,在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斗爭中,,新疆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利用宗教進行分裂國家、傳播宗教極端思想,、煽動民族仇恨,、破壞民族團結(jié)、擾亂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動,;禁止利用宗教妨礙國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等制度的實施;禁止利用宗教進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quán)益的活動,,防范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動制造混亂、違法犯罪,。另一方面,,新疆嚴格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有關(guān)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規(guī)定,。在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斗爭中,,新疆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充分保障。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完全由公民自主選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新疆堅持服務和管理并重的理念,,不斷加強宗教教職人員培養(yǎng)培訓,,不斷拓寬獲得宗教知識的途徑,不斷改善宗教活動場所的條件,,信教群眾的宗教感情,、信仰需求得到了充分尊重,。
——堅持寬嚴相濟與預防教育挽救相結(jié)合。新疆始終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教育挽救的措施方法,,對少數(shù)十惡不赦,、頑固不化的暴恐團伙頭目、骨干分子,,嚴懲不貸,、依法處理,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quán)免遭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侵害,;對多數(shù)罪行較輕和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的人員,,以教育、挽救,、保護為主,,通過開展職業(yè)技能教育培訓,幫助學員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法律,,學習勞動技能,用拉的方式而不是推的方式,,用挽救的方式而不是嚴懲的方式,,用關(guān)愛的方式而不是嫌棄的方式進行幫教轉(zhuǎn)化。通過學習教育,,讓他們提升明辨是非,、抵御滲透和自我轉(zhuǎn)化的能力,最大限度擺脫恐怖主義影響,、擺脫極端思想束縛,、擺脫陳規(guī)陋習禁錮,努力提升就業(yè)技能,、開拓就業(yè)門路,、激發(fā)生活信心,充分體現(xiàn)了政府人道主義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