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yè)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
商業(yè)廣告和宣傳的內(nèi)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gòu)成要約。
第四百七十四條要約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
第四百七十五條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
第四百七十六條要約可以撤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約人以確定承諾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準備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條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對話方式作出的,,該意思表示的內(nèi)容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為受要約人所知道;撤銷要約的意思表示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第四百七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要約被拒絕,;
(二)要約被依法撤銷,;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nèi)容作出實質(zhì)性變更,。
第四百七十九條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條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jù)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條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nèi)到達要約人。
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guī)定到達:
(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
(二)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nèi)到達,。
第四百八十二條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fā)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