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jié)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guī)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第四百九十八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第四百九十九條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第五百零一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信息,,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shù)厥褂茫恍孤?、不正當?shù)厥褂迷撋虡I(yè)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xù)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xù)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適用前款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