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zhí)行,,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tǒng)一,。
二是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權利,,發(fā)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三是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依照憲法法律推進國家各項事業(yè)和各項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四是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統(tǒng)一行使國家權力,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jiān)督;實行決策權,、執(zhí)行權,、監(jiān)督權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堅持在黨中央統(tǒng)一領導下,,充分發(fā)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保證國家統(tǒng)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