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管理理念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得到進一步的確認。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特別提到要規(guī)范并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準多處占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不準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準違規(guī)配備公車,,不準違規(guī)配備秘書,,不準超規(guī)格警衛(wèi),不準超標準進行公務接待,。以及探索實行官邸制,。
決定發(fā)布后,社會輿論對官邸制多有聚焦。在此前的干部交流,、異地任職過程中,,有的官員每到一地都新占一處住所。這個住所是公費購買的,,但往往就成了個人的資產(chǎn),。官員調離后多數(shù)不退,最后變成永久占用,,還可留給后代,。而官邸制就是要破解這一問題,按國際慣例,,官邸是國家為一定級別的官員提供在任期間的住所,,官員本人對此沒有產(chǎn)權。
專題片《永遠在路上》反復提及,,八項規(guī)定是新一屆中央領導作風建設的抓手,。而八項規(guī)定的第八條,正是嚴格執(zhí)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guī)定,。201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還專門提出,,要統(tǒng)籌制定領導干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公務接待、警衛(wèi),、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標準。
2013年底,,全國政協(xié)常委,、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在微博上透露,他在全國兩會上關于“制定離任國家領導人禮儀規(guī)定,,明確退休官員待遇”的提案已經(jīng)得到答復,。提案承辦單位在答復函中稱,正在對省部級干部生活待遇規(guī)定進行修訂,,黨和國家領導人生活待遇規(guī)定也正在研究修訂,。
周本順、谷春立都是2013年前往河北和吉林工作的,。在中央對領導干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已經(jīng)作出明確規(guī)定的情況下,仍然頂風違紀,,可見他們的組織觀念已經(jīng)淡漠到何等地步,。
更需要反思的是,周本順800平米的二層小樓是誰給安排的,?他兩年花費百萬雇傭保姆和廚師的錢是誰出的,?他的公務活動報道篇幅比總書記還長是誰定的?從根子上說,,就是風氣問題,。
“奢靡之始,危亡之漸”,,黨員違法必先違紀,。當一個人的“貪欲”日漸膨脹,,他的人生軌道就會偏離,,就會逐步走向墮落,走向自我毀滅,。貪污腐敗等問題毫無疑問是紀律審查的重點,,但違反紀律恰恰是這些問題的開頭,對“小問題”視而不見,,總是先等等,、再看看,等“養(yǎng)大了”,,再去提醒也就晚了,。
看看專題片中的周本順、谷春立等落馬高官,,他們哪一個不是從衣食住行的“小問題”開始,,最終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