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底,,楊秀凱打電話說教育局要20萬元給職工發(fā)福利,,次日,,在袁某乙住的向日葵酒店樓下,袁某乙把裝有20萬元現金的一個紙質袋子交給楊秀凱;2013年的一天,,楊秀凱打電話講他朋友打牌急需用錢,要袁某乙打10萬元給他,袁某乙說只有5萬元,,楊秀凱說5萬也行,然后袁某乙就通過銀行柜臺將5萬元存入楊秀凱農行帳戶上,;
2013年春節(jié)后不久,,楊秀凱打電話要袁某乙到楊秀凱的辦公室。袁某乙:他說教育局2013年10月有一個2000多萬元的“班某通”項目,,我就講想做并要他幫忙,,第二天晚上,我用紙袋子裝了30萬元到楊秀凱的家送給他,;第七次是2013年6,、7月,楊秀凱打電話講他一朋友急用錢,,并講要30萬元,,因為想順利接到2013年“班某通”項目,我就到楊秀凱家送給他30萬元;
袁某乙第八次給楊秀凱送錢是其調離天柱縣教育局前,。袁某乙說:我還在江蘇,,楊秀凱打電話講他一朋友打牌輸了錢,要我借30萬元給他,,并發(fā)了一個農業(yè)銀行的卡號給我,,為了能夠承接到“班某通”項目,我從江蘇省的一個農業(yè)銀行轉賬還是存現金的方式轉到楊秀凱提供的帳號上,;最后一次是2014年10月,,袁某乙聽說楊秀凱的愛人車禍后在家休養(yǎng),就到楊秀凱家拿了1萬元現金給楊秀凱,,要他買點營養(yǎng)補品,。
收受各種賄賂共計665萬元
記者還發(fā)現,除了利用上述項目受賄或索賄,楊秀凱還通過學校圖書,、電教設備以及計算機等項目的采購收受巨額賄賂,。
據查實:2008年至2013年,物質采購供貨商周某乙多次在天柱縣圖書,、計算機采購方面中標,,楊秀凱為其謀取利益后,收受周某乙和(另案處理)賄賂以及以借為名向其索要人民幣共計102萬元,,當中以借為名索要人民幣40萬元,。
其中,借中小學圖書采購項目楊秀凱收受周某乙賄賂款2萬元,;趁音體美器材采購項目收受周某乙賄賂款人民幣7萬元,;借中小學計算機采購、中小學圖書采購兩個項目,,楊秀凱先后收受周某乙共計33萬元,。
此外,2012年,,天柱縣教育局實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項目計算機及電教設備采購,,楊秀凱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周某乙和得到這個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在天柱縣大酒店客房,楊秀凱收受周某乙和賄賂款人民幣20萬元,。
2013年的一天,,楊秀凱在天柱大酒店客房以借為名向周某乙和索要現金人民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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