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功驕橫,民主生活會上自我隱瞞,、欺騙組織
工程建設方面的“大動作”“大手筆”帶來了城市面貌的變化,,也讓王洪鐘贏得了“有魄力,、能干事”的評價,。
面對大量工程建設方面的“顯績”,,王洪鐘居功自傲之心漸生,,把成績當作任性的資本,,唯我獨尊。他更加肆無忌憚地漠視制度規(guī)定,、黨紀國法,,片面認為這些約束都是他開展工作的絆腳石。在他眼里心里,,只要能干成事,,用什么手段和方式都無所謂。自我膨脹的王洪鐘甚至還產(chǎn)生“回報”心理,,認為自己短期內(nèi)打開落后地區(qū)的工作局面,,拿一些錢也沒什么大不了。
由于王洪鐘是政府“一把手”,,作風又強勢,,區(qū)政府常務會和區(qū)長辦公會成為他的“一言堂”,,很少有人敢于提出反對意見,。下屬部門被他如臂使指,有的甚至還主動靠上來,,為王洪鐘謀取利益大開方便之門,。尤其在王洪鐘擔任區(qū)長初期,只要不合王洪鐘的心意,官位就難保全的例子時有發(fā)生,,也給后來者形成“警示”:凡是王洪鐘的指示,,一定要照辦、快辦,、辦好,;凡是王洪鐘說的工程,一定要干好,;凡是王洪鐘找的商人,,一定要用。
在王洪鐘接受調(diào)查之前,,市委有關領導也曾找他談過話,,嚴肅指出其工作中的問題,并要求他改進,。但“能人”光環(huán)讓王洪鐘忘乎所以,,根本聽不進領導苦口婆心的忠告。后來市委領導參加門頭溝區(qū)民主生活會,,這本是一個放下身段和面子,,進行自我檢查、黨性分析,,向組織坦白從寬的好機會,。但王洪鐘顧慮重重,始終沒有鼓足勇氣邁出這一步,,不僅欺騙了組織,,也害了自己。
直到接受組織審查,,王洪鐘才認識到自己“觸犯了黨紀國法”,。可惜,,如他所言,,“世界上根本沒有賣后悔藥的地方。要想不后悔,,就別做錯事,。”
案件剖析
王洪鐘從地方黨委,、政府“一把手”,,墮落到濫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一方面是因為他理想信念喪失,、為政之德滑坡,、個人貪欲膨脹,另一方面也是無視紀律,,任性用權,、監(jiān)督缺位的結果。
權力是把“雙刃劍”,,善用者可造福人民,,濫用者則為害社會。表面上看,,王洪鐘“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帶來了城市面貌的改觀,,實際上,他濫用職權,,任意妄為,,逾規(guī)越矩,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求個人升官發(fā)財?shù)墓ぞ?。古人云:“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秉h員領導干部身居官位、履行職責,,當心存敬畏,,嚴以用權,堅持公平正直,,不為私利所誘惑,,這樣才能對得起人民賦予的權力?!胺o授權不可為”,,黨員干部還應做到依法用權,自覺把權力嚴格約束在法律許可或授權的范圍內(nèi),。否則,,終將為權力任性付出沉痛代價。
失去監(jiān)督的權力必然導致濫用和腐敗,。王洪鐘當上區(qū)長后,,權力過于集中,不講議事規(guī)則,,不走公開程序,,不按規(guī)定辦事,儼然“一言堂主”,。該案再次警示我們,,必須強化對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的權力監(jiān)督,扎緊制度籠子,,完善監(jiān)督體系,。嚴管就是厚愛。要運用實踐好監(jiān)督執(zhí)紀第一種形態(tài),,發(fā)現(xiàn)黨員干部違紀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就要及時處理,,提醒糾正,,批評警告,決不能養(yǎng)癰遺患,、放任自流,,這既是對組織負責,也是對干部負責,。民主生活會是加強黨內(nèi)監(jiān)督的重要方式,。開好民主生活會,要勇于自我剖析,,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糾正偏差。只有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tài),,實現(xiàn)黨內(nèi)政治生活正?;裹h員干部遠離底線,,全面從嚴治黨才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