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組織審查期間,,陳全彪依然心存僥幸,抱著與組織對抗到底的心思,,拒不配合,,顧左右而言他,。可他嚴重低估了組織懲處腐敗問題的決心,。在多個部門的配合下,,他的嚴重違紀問題像剝洋蔥一樣被層層查清。在扎實的證據(jù)面前,,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的陳全彪,,思想防線徹底瓦解,逐步交代了違紀事實,。(貝吉萱)
■執(zhí)紀者說
陳全彪案是北海市有史以來查處涉案金額最大的違紀案件,。其違紀行為始于2009年,止于2016年,,時間長達七年之久,,且主要問題發(fā)生在2013年以后,是典型的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
陳全彪身為黨員,本應廉潔自律,,卻滿腦子都是財色,;身為單位一把手,,本該認真履職,,卻把單位當企業(yè)來經(jīng)營;身為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本該從嚴管理干部,,卻自身不正且?guī)囊慌刹浚簧頌槿嗣窆?,本應為國家惠民資金的發(fā)放嚴把關口,,卻與不法商人內(nèi)外勾結(jié),瘋狂斂財,影響惡劣,。
陳全彪案警示我們,,領導干部要清醒地認識到權力是把“雙刃劍”,對待權力,,既要分清公與私,,又要理順權與責,對權力常懷敬畏之心,、戒懼之意,,不能“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如果將手里的權力變?yōu)閭€人謀取私利的工具,,無論是誰,最終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