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年后首個被公訴的老虎 系紀委“內鬼”邱大明
最高檢2月12日消息,,吉林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jiān)察委員會原副主任邱大明涉嫌受賄、貪污被公訴,。
邱大明,,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榆樹人,,吉林工業(yè)大學技術經濟專業(yè)畢業(yè),研究生學歷,,工作經歷長期在家鄉(xiāng),,曾在吉林省審計系統(tǒng)工作多年,2006年12月,,時任遼源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的邱大明履新遼源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自此開啟了近12年的紀委生涯,。
△邱大明
邱大明擔任遼源市紀委書記逾4年,,后到省監(jiān)察廳當副廳長,2012年5月躋身省紀委常委,,2014年8月任省紀委副書記,2018年9月落馬,。
據悉,,該案是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立案調查,調查終結后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交由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邱大明利用擔任吉林省審計廳副廳長,、中共吉林省遼源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吉林省監(jiān)察廳副廳長,、省紀委常委,、省紀委副書記、省監(jiān)察廳廳長,、省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利用擔任吉林省審計廳副廳長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額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去年12月,,邱大明被雙開,。
通報稱,,他干擾審查調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視移交線索處置情況,,違規(guī)干預、插手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并跑風漏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低價購房,,為自己及近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guī)干預司法,、執(zhí)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等,。
就在今年1月6日的《新聞聯(lián)播》中,邱大明還被點名,。
當天的《新聞聯(lián)播》提到,,“嚴防‘燈下黑’,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堅持刀刃向內,立案查處了吉林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jiān)委原副主任邱大明等人,,再一次用實際行動說明了:黨內監(jiān)督沒有禁區(qū),、沒有例外,?!?/p>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孟亞旭
1月13日,,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公報公布,。近4000字的公報中,有不少“新提法”,,揭示了未來紀委監(jiān)委工作新走向,,傳遞了正風肅紀反腐新動向,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新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