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某看來,,因為知道梁某和張常明關系“親密”,她究竟是不是真的幫自己在張常明那里說了好話,,李某不想確定也不需要確定,,只要張常明幫忙了,只要自己的事做成了,,他就給梁某“分紅”,,他認為,這很自然,。梁某收錢,,也收得很坦然。梁某認為,,張常明確實給李某幫忙了,,而她和李某是朋友,她和張常明又“有感情”,,說說好話事情辦成,,收些感謝費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梁某說自己不懂法,認為收錢很自然,。那么,,對于身為領導干部的張常明來說,收錢的事是不是一樣很自然,?令人意外的是,,答案竟然是肯定的。 庭審中,,張常明辯解道,,自己并沒有違法違規(guī),并沒有給李某的工程項目謀取不正當利益,,只是在正常履職而已,,李某和梁某是朋友,有些經濟往來,,很自然,。 至于自己和梁某的“感情”,本來就是“很自然”的事情,,這和受賄沒關系,。
利用手中權
為親戚承攬工程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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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張常明與其遠房表妹文某有過一夕露水情緣,。后來,文某戀愛結婚,,兩人來往遂斷,。2014年,張常明任永州市副市長后,,在永州做生意的文某以親戚串門之名,,經常到張家聊天、打牌,、幫忙做家務,,兩人由此舊情復燃。每到逢年過節(jié),,或張常明稍有病痛,,文某便登門拜訪、看望探視,,表現得十分殷勤,。
接受文某的“熱情照顧”也不是白接受的,張常明知道文某最需要什么,。于是,,張常明利用自己擔任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文某夫婦在承攬亮化工程,路燈安裝,、改造工程方面打招呼,,提供種種便利,為文某夫婦帶去了不少物質利益,。文某夫婦在生意上得了好處,,自然要有所回報。2014年底,,文某夫妻倆給張常明送去5萬元,;2016年9月,夫妻二人又送給張常明的妻子陳某15萬元,。對于這些“感謝”,,張常明夫婦心領神會,全部予以笑納,。
> 新華社海口11月14日電(記者劉鄧)記者從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對海南林業(yè)廳原副廳長王春東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
原標題:他們?yōu)閮菏苜V哪只“老虎”的兒子“最坑爹”?3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刊登了一篇名為《“老書記”替兒子填窟窿走上不歸路》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