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解局】保釋不是逍遙法外,,港府還有一手沒露
從昨天早晨開始,香港方面好消息頻頻傳來:港府出手,多個亂港分子接連被抓,。
不過傍晚時分,,一則消息傳來,說兩名“港獨”頭目已被大法官允許保釋,,讓大家心里一沉,。
晚間,港媒又報,,港府準備視今天情況,,以決定是否啟動“緊急法”。也就是說,,香港又有希望盡早安定,。(反對派擬舉行“831”示威游行,已被警方反對)
島叔這心,,一波三折,。
港媒昨日晚間報道
反擊
香港警方出手了,這次是一波連擊,。
30日,,“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已被取締的非法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皆被香港警方扣留調(diào)查。
黃之鋒,、周庭被押往東區(qū)法院(來源:大公報)
緊接著,,香港反對派區(qū)議員許銳宇被警方拘捕。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也在社交網(wǎng)站上證實被拘捕,。
香港“本土派”沙田區(qū)議員陳國強前議員助理,、馬鞍山市中心社區(qū)主任邱文勁29日早上被警方拘捕。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天水圍出席活動前被警方拘捕,。30日晚,,2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qū)諾軒、譚文豪也被逮捕,。
他們有的已經(jīng)被透露出來明確罪嫌,,有的被捕原因暫時未知。有果就有因,。話怎么說的來著?No zuo no die,。
從左至右,,從上至下,依次為:黃之鋒、周庭,、陳浩天,、許銳宇、孫曉嵐,、邱文勁,、鄭松泰
亂港“七宗罪”
翻開幾個人的黑歷史,都是厚厚一本賬,??纯此麄兌几闪松丁?/p>
黃之鋒,、周庭兩人與6月21日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案件以及7月13日上水區(qū)出現(xiàn)的非法襲警活動有關(guān),涉嫌煽惑,、組織、參與“未經(jīng)批準的集結(jié)”,。
孫曉嵐涉嫌“串謀摧毀及損壞財產(chǎn)”與“進入或逗留會議廳范圍”,明顯跟沖擊立法會有關(guān),。邱文勁涉嫌8月13日在機場集會中襲警,。
許銳宇曾出現(xiàn)在香港暴力示威現(xiàn)場。在7月初一次示威中,,他坐視暴徒欺凌女子,,被香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形容為“助紂為虐,枉為區(qū)議員”,!
隨后尖沙咀沖突期間,有網(wǎng)友發(fā)現(xiàn)許銳宇涉嫌扮記者潛伏現(xiàn)場,,在警方清場時協(xié)助暴徒逃脫,,還做出襲警行為。
8月11日尖沙咀沖突中,許銳宇(左)身著“記者黃背心”,,與在場警員對罵(來源:港媒)
鄭松泰是“港獨”組織“熱血公民”主席。目前未透露被捕緣由,。但可以想見,,無一例外都跟近期的暴力亂港行為有關(guān)。
以1996年出生的黃之鋒為例,,他曾參與2014年非法“占中”,,是“香港眾志”骨干,。光是近兩個月,,他就煽動了學生罷課,、示威者圍堵機場,,教唆使用暴力和仇警,。
8月6日,,他密會美國駐港澳總領(lǐng)事館政治部主管,,被曝光后引起社會強烈反彈,,指責他受美國指使做“提線木偶”,成為亂港的急先鋒。
而出現(xiàn)在密會現(xiàn)場的另一“港獨”骨干羅冠聰,,則于本月14日逃到美國,,被譽為“香港最精明消費者”。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非法集會,、煽動暴亂,、教唆犯罪、涉嫌襲警,、內(nèi)外勾連,、叫囂“港獨”,、知法犯法,,妥妥滴亂港“七宗罪”,。
網(wǎng)絡圖片
保釋
令人可惜的是,昨天下午黃之鋒及周庭獲準保釋,。
據(jù)港媒報道,黃之鋒及周庭昨日被押解上庭應訊,,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法官押后至11月8日再訊,批準兩人以1萬元保釋,,須遵守宵禁令,。
辯方透露,黃之鋒9月3至5日要往臺灣參與研討會,,9月8日至22日往德國參與會議,,再去美國接受雜志訪問。周庭于9月12日至23日往德國參與會議,,及后往澳大利亞探親,。
法官要求兩人遵守保釋條件,,在每晚11時至早上7時留在報稱住址,每周往警署報到兩次,在辯方上述提及日子之外不得離港,;并下令禁足控罪地點,即金鐘道,、夏道,、軍器廠街,、樂禮街之間的位置,包括警察總部,、夏花園。
稍令人欣慰的是,,保釋不是逍遙法外,,不是再不追究,,兩人仍將接受審判,還將接受相應的懲罰,。
至于香港大法官們之后如何判決,,我們期待,,他們能給所有中國人一個滿意的答案,。
可以說,香港止暴制亂已經(jīng)進入關(guān)鍵期,。此時應全面探討有助止暴制亂的一切手段。
香港警方在這個關(guān)鍵節(jié)點上出手,一方面,,打破激進示威者和背后的操縱勢力繼續(xù)暴力亂港的幻想,,另一方面,,先把跳梁小丑繩之以法,,對其肆意妄為形成震懾,。此外,,通過依法嚴懲,,引導普通香港市民認清當前亂局的真相。
法治的規(guī)矩必須立起來,,挺起來,,用起來。危害國家主權(quán)安全、公然挑戰(zhàn)“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違法犯罪活動,,都會被追究責任,;策劃煽動、組織指揮激進暴動活動的亂港頭目罪行昭昭,,將受到法律和正義的制裁,。
之前因為非法“占中”,黃之鋒曾被法院判處非法集會罪,、藐視法庭罪,。周庭2018年1月在港島區(qū)報名參加立法會議員補選時,也被香港選舉委員會裁定取消參選資格,。
鄭松泰曾被判“侮辱國旗罪”成立,。所有這些都在提醒某些人,繼續(xù)怙惡不悛,,等待他們的將會是什么,。
俠客島微博截圖
達摩克利斯之劍
法治是香港社會穩(wěn)定的基石,也是解決當前香港亂局的一把鑰匙,。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由于少數(shù)激進分子亂港不止,甚至變本加厲地升級暴力,,除了警方的堅定立場和堅決作為,,法治的力量也要緊緊跟上才成。
作為探討中的止暴制亂的手段,,港府是否動用“緊急法”成為近期輿論熱議的話題。
“緊急法”即香港現(xiàn)行法例中的《緊急情況規(guī)例條例》,。條例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時,可訂立“任何合乎公眾利益的規(guī)例”,,而不需通過立法會,,如可實施戒嚴、禁示威者蒙面等,,也可拘捕亂港人士,,對標語甚至不良媒體做審查。
當然,,這并不是憑空得來的新生事物,。1967年港督曾經(jīng)啟用過“緊急法”。
那么,,一旦真地啟動“緊急法”,,誰最害怕?希望香港繁榮穩(wěn)定的人不會怕,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不用怕,,只有極少數(shù)心里有鬼的亂港分子才真的怕怕,。
黃之鋒們怕什么?怕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怕懸在他們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落下來。怕保釋的程序之后是法不容情的判決,。
秋后的螞蚱,,又能蹦跶幾天?
法可止暴,,可制亂,,更不容“獨”。
在警方一波連擊操作過后,,下一個會輪到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