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相似的話術,、成百上千的賬號播出,其影響更大,、危害更甚,。“網紅機構文案騙局”傷害網友感情,,大肆占用傳播資源,,消耗網絡正氣,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網絡非法外之地,。“點讀機女孩”所屬網紅經紀公司致歉,、“貓一杯”被封殺,、陸續(xù)有違規(guī)短視頻被下架,這些嚴肅的治理均對業(yè)界敲響警鐘:內容安全,,是不能漠視的“紅線”,,更是不可逾越的“底線”。
針對類似亂象,,各大平臺尤其要當好網絡信息安全“守門人”,,讓審核把關走在假文案前面,壓實網紅經紀公司對旗下賬號責任,,將它們擁有的流量分配,、合同解釋權等納入規(guī)范化管理。
人民網三評“MCN亂象”之二:
“孵化”變質坑主播
邱風
“未播夠時長,,被索賠100萬元”“工作兩個多月,,每月收入還不到3000元,卻賠了20萬元違約金”,。據報道,,一些網紅經紀公司(MCN)提供的合同中,,有關直播時長和違約金的條款可能暗藏陷阱。
稍加梳理便知,,這些公司與主播產生的糾紛不勝枚舉,,鬧上公堂的不在少數。本是共生共贏的關系,,為何劍拔弩張,,變成了對立關系,乃至成了死對頭,?
通過媒體“起底”和還原事件真相,,可發(fā)現一些機構的表現令人不敢恭維,與中小主播簽約時大做手腳,,挖坑讓主播跳,,看似拋來的是香噴噴的餡餅,實際上是深不可測的陷阱,。
比如,,所謂的“跳跳舞,,錢就來了,,不用問爸媽要生活費”,卻被“演繹”為“未滿足合同約定”而背上官司,;所謂的“短期速成,,小白變網紅”,實際上是網紅孵化騙局,;所謂的全方位包裝,,卻變成了“不管不問,還要五五分成”……
對于網紅經紀公司來說,,如果以挖坑為手段,,以坑騙為目的,即便一時騙得盆滿缽滿,,也難以長久,,不僅會受到道德批判,還會受到法律制裁,。朗朗乾坤,,法治社會,是不可能允許這類黑心機構長久騙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