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安全機關在偵辦某反間諜工作案件時,,依法向某單位進行司法查詢,。該單位經(jīng)辦人員李某發(fā)現(xiàn)被查詢對象是自己認識的人,自以為出于好心,,想著給對方送個人情,,便私自向被調(diào)查對象發(fā)送了查詢截圖,其中涉及部分敏感信息,,可能對案件偵辦造成不良影響,。
由于國家安全機關處置及時,,消除了相關影響。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李某給予行政警告處罰,,并將行政處罰決定通報其所在單位,,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相應內(nèi)部處分。在國家安全機關干警的嚴肅教育下,,李某深刻認識到自己故意泄露反間諜工作國家秘密的錯誤違法行為,。
這起泄密事件的發(fā)生,也暴露了李某所在單位落實反間諜安全防范工作的主體責任不到位,,在敏感系統(tǒng)管理,、保密安全防范等制度落實上存在失職失責,反間防諜和失泄密隱患突出,。對李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李某所在單位進行了反間防諜安全風險提醒和責令整改,并與有關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壓實責任,,要求進一步明確做好涉國家安全等有關工作司法查詢的保密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反間防諜工作,不僅需要國家安全機關發(fā)揮專門作用,,還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動員,、共同參與。公民或者組織都有可能因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等原因了解到有關國家秘密,、工作秘密,,相關知密人員應當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嚴格保守秘密,,絕不能自以為只是透露點消息,、賣個人情的小事,因小失大,,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