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如何劃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的,,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yīng)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yīng)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p>
02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yù)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條:“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有刑法規(guī)定,、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行為,,以及嚴重危害社會的下列行為:
(一)結(jié)伙斗毆,追逐,、攔截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等尋釁滋事行為,;
(二)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
(三)毆打,、辱罵、恐嚇,,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四)盜竊、哄搶,、搶奪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
(五)傳播淫穢的讀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六)賣淫,、嫖娼,或者進行淫穢表演,;
(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八)參與賭博賭資較大,;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