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有義務審核租戶資質(zhì)
以防商家跑路
此外,,司法解釋明確:商場作為場地出租者,,有審核租戶資質(zhì)的義務,。如果商場沒有盡到審核義務,,商家跑路了,,消費者可向有過錯的商場場地出租者追責,。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吳景麗:比如說,,課外培訓機構如果沒有經(jīng)營資質(zhì),,商場卻把場地出租給它,,沒有盡到一個形式上的審查義務,,課外培訓機構收取消費者的錢款之后跑路了,此時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場對它的過錯,,在相應的范圍內(nèi)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司法解釋”,除了對無良商家卷款跑路的問題做了明確解釋外,,還對如何解決“退卡難”“舉證難”的問題做了解釋,,目的就是引導經(jīng)營者講誠信,讓消費者更有底氣,。
痛點一:解決“退卡難”
首先,,司法解釋規(guī)定,收款不退,、丟卡不補等“霸王條款”應依法認定無效,。針對“退卡難”問題,司法解釋規(guī)定了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