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自動化設備變“泄密終端”
竊密者常利用辦公設備在操作系統(tǒng),、數(shù)據(jù)傳輸、配件,、防護性能等方面的不足或漏洞,截獲,、還原敏感工作信息,,甚至以目標設備為跳板,對其接入的工作網(wǎng)絡進行進一步滲透和攻擊,。
案例:我有關部門在對駐外使(領)館進行例行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某駐外大使館在當?shù)刭徺I的碎紙機入紙口處,被鑲嵌了微型針孔竊照探頭,,通過該碎紙機銷毀的文件會被記錄,,且其所記錄的信息可以向外發(fā)送,原本用于保密用途的設備反而成為泄密源,。
防范對策
智能手機:不得在手機通話中談論國家秘密,,不得使用手機傳遞、處理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內(nèi)部敏感信息,。不得將手機帶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使用手機,,不得在涉密公務活動中開啟和使用手機定位功能。
智能穿戴設備:不得將智能手表,、運動手環(huán),、智能眼鏡等智能穿戴設備帶入涉密場所。機關,、單位應當在涉密場所顯著位置安放警示牌,,并設置手機屏蔽柜等設施設備。
辦公自動化設備: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使用前應進行安全保密技術檢測,,禁用無線外聯(lián)功能,。維修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時,應當由本機關,、本單位專門技術人員負責,。如需外單位人員上門維修,應指定專人全程現(xiàn)場監(jiān)督,。確需送至外部維修的,,應當送交保密技術服務機構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淘汰,、報廢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進行清點,、登記,經(jīng)機關,、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送交銷毀工作機構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承銷單位銷毀,。禁止轉送、捐贈他人,,更不能當作廢品出售或隨意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