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區(qū)交通局原局長梁某受賄566萬余元、貪污330萬余元,,1549萬余元巨額財產(chǎn)不能說明來源,,日前被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5年。
一名科級干部如何能貪得那么多,?近日,,筆者經(jīng)過多方走訪,揭開了梁某的犯案軌跡,。
法院庭審現(xiàn)場
玩轉(zhuǎn)“游戲規(guī)則”撈錢
梁某1992年畢業(yè)后即進入到崇左縣公路管理所工作,,隨后的10多年時間里,,他的仕途順風順水,于2005年爬到了崇左市江州區(qū)交通局副局長的位置,。僅用一年多時間,,梁某又將頭頂上的“副”字去掉,當上了該局局黨組書記,、局長,。
近年,國家財政不斷加大對江州區(qū)交通領域的投資,,建設工程繁多。作為江州區(qū)交通系統(tǒng)的重要人物,,梁某手中權力的“含金量”無法估量,!自然,嗅覺靈敏的商人要想方設法去巴結,、討好他,。
陸某是龍州縣人,早在2007年通過朋友認識了梁某,。兩人是老鄉(xiāng),,且一個看中對方的權,一個看中對方的錢,,關系迅速升溫,。
2008年,陸某看火候差不多了,,便開口向梁某要工程做,。梁某當即表示同意,并對陸某說“你要懂得游戲規(guī)則”,。陸某心神領會,,表示事成后定有回報。
在梁某的直接干預下,,陸某掛靠了多家施工單位,,承接工程進行施工。
陸某第一次接的工程是做沙石路,。撥出工程款后,,梁某便迫不及待地打電話給陸某,提出要工程款的5%做“好處費”,。陸某表示同意,,很快送上一筆現(xiàn)金給 梁某。但接下來,,陸某發(fā)現(xiàn)梁某的“胃口”很大,,他有點“吃不消”。陸某在承接水泥路的工程時,梁某依然提出要按工程款5%的比例收取“好處費”,。陸某看到 不賺錢,,表示反對。兩人經(jīng)討價還價,,最終按照3%的比例計算“好處費”,。
此后,只要工程款一劃撥到位,,陸某很快會接到梁某開口要錢的電話,,“好處費”給得稍晚一些都不行。有時候,,陸某的錢一時周轉(zhuǎn)不過來,,梁某便會故意在其施工過程中刁難。
就這樣,,2008年至2013年間,,陸某一共給梁某送了整整200萬元。
工程老板農(nóng)某也是梁某的一個“好朋友”,,2010年至2012年,,農(nóng)某同樣通過掛靠施工單位,得到梁某的關照,,拿到多條農(nóng)村公路建設工程,。當然,他也沒少“孝敬”梁某,,幾年時間里,,他共送給梁某130萬元。
就這樣,,梁某向有求于他的老板索取好處費共計560余萬元,。
梁某的貪婪在單位是出了名的。有一次,,交通局的財務人員來向梁某匯報,,說相關部門下發(fā)了局里一位已故老領導的撫恤金,請梁某簽批予以發(fā)放,。梁某按下 此事,,一直不表態(tài)。該已故領導的妻子(八旬老太)多次到交通局詢問此事,,梁某依然不吭聲,。老太太納悶了許久,經(jīng)人點撥,,老太太給梁某塞了個800元“紅 包”,,才領到了撫恤金,。
梁某還把公家的錢當成自家的錢,經(jīng)常把家庭消費或者接待親友吃喝的各種票據(jù)拿到單位報賬,,每年高達數(shù)十萬元,。一次,由于他拿去報賬的票據(jù)實在太多,,辦公室主任表示很為難,,不敢為其報賬,梁某當場大發(fā)雷霆,。
梁某還因為自己的貪欲,,害了江州區(qū)公路所的幾名手下。2008年至2012年間,,梁某指使老板陸某等共12人,,以他們的名義與江州區(qū)交通局簽訂12 份虛假工程合同,虛造工程預算表,、驗收及結算表,強迫江州區(qū)公路所原所長陳某,、原副所長何某,、工程股原股長黃某等人,在虛假材料上簽字,。當時陳某等人都有 質(zhì)疑,,表示不想簽字,但是懾于梁某的淫威,,不得不簽了字,。梁某將套取出來的工程款330萬余元堂而皇之地全部占為己有,而陳某等人案發(fā)后均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