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方便與安全,如何找到平衡點
《 人民日報》( 2016年10月27日11 版)
北京交管部門宣布對上路行駛的電動滑板車等處以10元罰款,,并責令違法行為人立即改正,,不得繼續(xù)在道路上使用此類滑行工具,。
兩個輪子一塊板,充足電力,,就能實現快速移動,。近兩年,這些時尚酷炫,、便捷靈活的“代步神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頻現街頭,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法律糾紛也日漸增多,。上海、北京接連出臺規(guī)定,,禁止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上路行駛,否則將處以1050元的罰款,。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該怎么管?引發(fā)糾紛又該如何認定責任,?
因何禁止上路,?
速度快剎車難,質量存隱患,,抽查20個樣品僅1個過檢
近日,,北京市交管局明確表示,,對于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駛的,,將依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一條相關規(guī)定,,處10元罰款。民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處罰后,,將責令其立即改正,不得繼續(xù)在道路上使用此類滑行工具,。據介紹,,北京市交管部門在2014年前后就開始針對平衡車進行管理疏導,交警發(fā)現有人騎行上路,,會制止教育,。
而記者從上海交警處了解到,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26條規(guī)定,,電動平衡車不具有路權,,不得上路行駛。對駕駛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上道行駛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guī)定,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其中,,對在機動車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處罰款50元,;對在非機動車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處罰款20元;對在人行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處罰款20元,。
今年8月,上海黃浦區(qū)交警部門曾經對區(qū)域內的電動平衡車,、滑板車違規(guī)上路行為進行集中整治,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政治處副主任朱亮表示,,“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缺乏安全控制,遇到緊急情況,,來不及剎車,,車子本身也沒有明顯的反光標記,尤其是夜間行駛將會非常危險,。”
除了速度快,、目標小,、剎車難之外,平衡車的質量也不容樂觀,。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近期從電商平臺,、超市和實體店采集了20個電動平衡車樣品,其中售價1000元以下的樣品5個,,10002000元之間的樣品10個,,2000元以上的樣品5個,對其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電池和充電器進行了風險監(jiān)測,。結果,,20個樣品中只有1個樣品通過了全部14項檢測,其余19個樣品都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對樣品充電器基本性能檢測參照的是家用電器充電器的相關標準,,結果20個樣品中有18個樣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存在觸電,、起火隱患,。
禁令效果如何?
商家已減少獨輪車銷售,;處罰標準低,,冒險上路者仍不少
禁令雖出,但記者發(fā)現,,上路的平衡車依然不少,。因為平衡車無證、無牌,,無法獲取車主和車輛信息,,交警只能現場處罰了事。
“反正交警又不能隨時盯著我,,即使發(fā)現之后被罰款,,我再換個路線騎不就得了。”家住北京海淀區(qū)的李先生,,距離上班地只有兩公里,,步行有點遠,打車又有點貴,,而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這種攜帶方便、性價比高的新型工具,,比走路上班能省一半的時間,,現實的需求令新出臺的禁令對他形同虛設。
據北京市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白天,,騎平衡車的大多是公司白領和一些大學生,。晚上騎平衡車的則會更多一些,比如代駕司機和一些出門玩的孩子,。“就罰10塊錢,,咋也比打車便宜啊,坐個出租車起步價都得13元,。”對于10元罰款的成效,,北京市民王女士如是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