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被欺凌”學生家長11日表示,學校聲明“對于我們盼望的到底如何解決這個事件,,并未有進一步的說明,。”此外,,“對于是否有不實言論,,我們只能說:誰主張誰舉證。如果能明確提出哪句或哪段是不實言論,,我們完全可以質證,。”
北京市教委負責人11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孩子是家庭的未來,,也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僅是家長所盼望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首都教育系統(tǒng)將從一切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發(fā)的角度,,高度重視,主動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嚴肅對待,妥善處理,?!?/p>
北京市教委同時呼吁,關注事件中每一個孩子的健康,,特別是心理健康的疏導,。每一位關心孩子身心健康的成年人,教育好身邊的孩子,不做有害他人的事情,。
專家:家庭和學校應正確引導青少年
今年5月,,國務院向各地印發(fā)《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4月至7月為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yè)學校)自查治理階段,,9月至12月為專項督查階段。
11月,,教育部等9部門又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要求對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
然而,,校園欺凌事件仍不時發(fā)生,。根據(jù)教育部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今年5月至8月,共上報68起校園欺凌事件,。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網(wǎng)友表示,,近幾年來曝光了多起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作為家長對孩子在校園的安全非常擔憂,,希望從學校、家庭,、政府等多方面加強合作及研究,引導孩子如何學會愛和尊重,,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huán)境。
一些法律專家表示,,依據(jù)目前我國刑法等法律規(guī)定,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可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對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也只有收容教養(yǎng)、治安管理處罰和工讀教育,;而對未成年人不良或不當行為的教育,,則主要依賴于家庭和學校,,少年司法領域的制度設計還存在一些問題,。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建議,,引導青少年形成正確的是非觀,,是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應盡的責任,,平時應幫助孩子樹立良好的品格;發(fā)生校園欺凌后,,受欺孩子家長應平衡維權和止損,施暴孩子家長應避免放縱和過度責罰,;學校應秉持公正,、客觀的態(tài)度積極應對,,及時對雙方學生開展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