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指出,要發(fā)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集體資產管理的主體,,是特殊的經濟組織,可以稱為經濟合作社,,也可以稱為股份經濟合作社?,F階段可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負責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fā)放組織登記證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據此向有關部門辦理銀行開戶等相關手續(xù),,以便開展經營管理活動,。
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利。嚴格保護集體資產所有權,防止被虛置,。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違反耕地保護制度。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體土地,,采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且需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發(fā)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轉包)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經營權的,應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發(fā)包方書面?zhèn)浒?。在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中,探索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農民三者利益分配關系的有效辦法。
引導農村產權規(guī)范流轉和交易,。鼓勵地方特別是縣鄉(xiāng)依托集體資產監(jiān)督管理,、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等平臺,建立符合農村實際需要的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集體林權、“四荒”地使用權,、農業(yè)類知識產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出租等流轉交易??h級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據農村產權要素性質,、流轉范圍和交易需要,制定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健全市場交易規(guī)則,,完善運行機制,實行公開交易,,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和監(jiān)督管理,。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在試點基礎上探索支持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的有效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