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家:12萬元個稅申報不是劃分高低收入的標準,,不需改變
每年3月31日前,,年收入超過12萬元者,,都有個繁瑣的必修課,,那就是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
這是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緊接著在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下稱“《辦法》”),,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納稅,標準之一正是個人年收入12萬元以上,。2010年,,國家稅務總局再度發(fā)文稱,年收入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是法定義務,,是加強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個稅申報制度實施10年以來,成效如何,?12萬元是高收入的標準嗎,?10年未變的年薪12萬元標準是否需要進行調(diào)整?
職工申報12萬個稅需親力親為,,未申報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申報早在2006年就開始執(zhí)行,,不是什么新鮮事,但是對在北京某央企工作的張麗而言,,還比較陌生,。
“今年是我第一次網(wǎng)上申報,折騰了幾個小時才申報成功,。以前是我們單位的財務人員給每一位年薪超過12萬的同事信箱發(fā)一份上年工資清單,,我們根據(jù)清單很容易就填好了。今年卻不給我們發(fā)了,?!睆堺愓f道。
之所以不再發(fā)工資清單,,據(jù)張麗單位的一位財務人員介紹,,主要為了讓職工自己主動去申報,“以前是我們單位所在的區(qū)地稅局專管員每年給我們提供需要申報人員的資料信息,,但是從今年開始,,地稅部門不再提供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