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落馬近5年被判死緩,市委書記還牽出一串
6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受賄,、行賄、濫用職權一案,,陳受賄近1.4億被判死緩,。
陳弘平是十八大后廣東首位落馬的市委書記。他被通報接受組織調查的時間是2012年11月底,,被檢方立案偵查的時間是2013年1月,。
此案于2015年4月開庭,后來涉案的其他案犯陸續(xù)獲刑,,比如晚陳兩年落馬的萬慶良,,去年9月已經(jīng)被判,而陳的命運依舊等待裁決,。
長安街知事此前做過介紹,,涉腐官員案件偵察審理時間較長,通常是案情復雜,、反復核實證據(jù)所致,,陳案也不例外,。此案涉及面之廣,令人印象深刻,。
要透徹復盤陳案,,要害是三個關鍵詞:林存德、許秋琳和窩案,。
2011年年中,,陳弘平為了能在當年的班子換屆后繼續(xù)留任揭陽市委書記,以及留任后能按自己的意愿調整揭陽市領導班子,,向廣東省委組織部原副部長林存德送現(xiàn)金港幣100萬元,。2012年10月,林存德將錢款退還,。
林存德落馬后,,牽出廣東多名地市書記和廳級干部,引發(fā)了不小震動,,他在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受賄2400多萬,被判無期,。
許秋琳,,曾是揭陽市潤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該公司涉嫌通過行賄的手段,,中標了包括省道236線,、國道206線、國道324線的大修工程等七個項目,。
這名女子網(wǎng)傳別名“許小婉”,,被指出與萬慶良、陳弘平都有頗深的瓜葛,,萬慶良比陳弘平小10歲,,萬擔任揭陽市委書記時,陳是市長,。
陳弘平在庭審最后階段,,至少三次為許秋琳請求?!跋M灰幚砟切┬匈V的企業(yè),,都是我害了他們,特別是黃鴻明和許秋琳,,他們的企業(yè)是揭陽的支柱企業(yè),。”
值得關注的是,,包括萬慶良和陳弘平在內,,揭陽腐敗窩案被揭開,,該市公路局一批干部與陳一樣,先后在佛山受審,。陳歸案后,,檢舉了時任揭陽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盛發(fā)等人涉嫌貪腐的線索,。
此外,,陳弘平還涉嫌為李林楷、周貴容,、鄭建明,、吳克東、馬興田等人各自所在的公司相關事宜提供幫助,,并協(xié)助他們成為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全國勞模。
值得關注的是,,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三宗罪,,陳弘平曾提出三點意見。首先是受賄罪,,他表示認罪,,并且強調受賄罪全部事實都屬于自首,都是他自己主動說出來的,;其次是貪污罪,,他認為自己沒有貪污,是正常支持農(nóng)業(yè)項目建設和農(nóng)村道路的建設,,有利于社會,;最后是行賄罪,他表示自己的確有送錢,,但是否屬于行賄,,他尊重法庭最后的判決。
法律規(guī)定顯示:犯罪分子檢舉,、揭發(fā)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的,應當認定為重大立功表現(xiàn),。
根據(jù)佛山中院的審判結果,,陳弘平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經(jīng)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xiàn),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從上述事實可以發(fā)現(xiàn),,司法機關為了還原事實真相,、做出準確判決付出了艱辛的努力,一波三折的偵查,、判決過程生動詮釋了法治的精神,。
來源:長安街知事
新華社福州3月25日電(記者陳弘毅、章博寧)由14名中國專家組成的中國第三批赴意大利抗疫醫(yī)療專家組于3月25日上午乘坐包機從福建省福州市出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