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節(jié)假期之際,,“飯局”是免不了的,,但推杯換盞之際,,也是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高危時刻,。特別是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利用請吃請喝這種“糖衣炮彈”攻陷領導干部。飯局雖小,,亦要有“紅線”,。什么飯局可去,什么飯局不能去,,必須清醒認識,。因此,在假期中,,領導干部赴“飯局”前要做到“三問”:誰埋單,?和誰吃?在哪吃,?這三個問題搞清楚后,,對吃請人情況、吃請動機,、吃請范圍不明的飯局,,尤其是“一桌餐”,自覺回避,。
營利“拼車”
火車票難搶,、機票貴等問題由來已久,春節(jié)返鄉(xiāng)難題成為許多人的困擾,。尤其是對于那些回家日期不固定的人來說,,拼車成為他們青睞的返鄉(xiāng)方式之一。
一般來說,,春運回家的拼車,,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非營利拼車,,常稱“搭便車”“搭順風車”,,多為免費搭乘或者搭乘人與車主分攤油費和過路費;另一種是營利性拼車,。
法官提醒,,非營利拼車屬于“好意施惠”,,不屬于非法運行;而營利性拼車,,是在當事方之間建立拼車合同關系,,車主在收回成本的基礎上,還收取了其他財產性利益,,這種拼車模式則涉嫌非法營運,。非法營運要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在這,,小編要提醒私家車車主,,再想掙錢也應該遵規(guī)守紀!另外也提醒乘客,,拼車須增強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以避免自身權益受到傷害。
不當勸酒
春節(jié)期間,,親朋好友相聚難免飲酒,,但飲酒過量或不當勸酒,不僅會造成自身健康損害和生命危險,,也會為勸酒者惹來麻煩,。如果飲酒出事,以下4種情況,,勸酒者要承擔法律責任:
1,、 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fā)疾病等,。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y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fā)生車禍等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