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個稅起征點能提到多少,?答案還沒揭曉,。根據稅收法定原則,調整起征點必須進入立法程序,,需要科學論證,,也會根據征求意見適當調整。但根據以往經驗,,可以確定的是: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人群將減少不少,。比如2005年個稅調整后,當年征稅人群減少到26%,;2011年,,納稅人群降低到7.7%。還可以確定的是:交的稅少了,,錢袋子鼓了,,消費自然更有底氣。起征點的提升,將直接刺激消費,、拉動內需,,也能間接增加對勞動者的激勵,提升就業(yè)率,。
起征點的提升,,無疑有助于中等收入群體的壯大,但值得重申的是,,分好財富的蛋糕,,起征點并非提得越高越好,而應在公平與效率的最優(yōu)解處下刀,。一方面,,國家財政與個人財富之間需要平衡,國家財政是全面發(fā)展的重要保障,,某種意義上講,,把稅金花在刀刃上,惠及全體人民,,比收稅更為重要,;另一方面,為了讓個稅真正起到調節(jié)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起征點也需要根據居民收入水平科學理性確定,,讓實際經濟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傾斜,。除了調準個稅起征點,落實個稅抵扣,,乃至降低間接稅稅率,,都十分重要。
總而言之,,財稅體制改革不是解一時之弊,,而是著眼長遠機制的系統(tǒng)性重構。更精細地計量公眾真實可支配收入,,讓征稅關注“賬面”,,更關注“全面”,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有更堅實的物質基礎。(石朗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