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中院立案一庭庭長劉輝煌介紹全市兩級法院“分調裁”程序時說,,“當事人起訴,,立案之前法院會根據其意愿進行訴前調解,在一定期限內委托給經過考核審定的特邀調解員,他們經驗豐富,、威望高,,調解效果好,,在訴訟之前進行調解可以化解大部分的矛盾糾紛,。調解結束后,雙方不需要履行標的或不需要制作法律文書的只需要簽署調解協(xié)議就解決了,。如果需要確認,,要履行的,就通過立案庭窗口訴調對接中心給予司法確認,,當事人可以憑確認書辦理相關的手續(xù),,與調解書、判決書同樣具有法律效力,。調解不成立案之后,,法院會進行‘繁簡分流’,。一些簡單的爭議不大的案件馬上可以經‘速裁’團隊進行快速審理,,快速裁決。一部分疑難案件就依據專業(yè)性派到各業(yè)務庭,。法官閱卷后也會在庭前就案件進行調解,,很多通過電話溝通,有意向可能達成合意的就召集雙方當事人進一步調解,,能成功就馬上制作調解書,。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進入庭審,法官通過開庭質證進一步查清事實,,在判決之前還有一個調解的過程,。當事人律師現在通過律師服務平臺也可以在網上傳遞調解意向信息給法官。如果最后沒有促成調解的再依法判決?!睋私?,廈門全市法院共設有7個訴調對接中心,配備14名專,、兼職程序分流員,,以及 23個刑事、民商事,、行政速裁團隊,。
經工作人員介紹,記者了解到,,在法院系統(tǒng)內部與上述訴訟服務,、訴調對接、司法輔助3個中心相聯(lián)結的是廈門法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對接平臺,,對外聯(lián)通了司法局,、保監(jiān)會等29家單位,構建起內外輻射的訴前對接,、訴中輔助,、訴后協(xié)作的多元化糾紛解決脈絡,進一步做好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工作,。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對接平臺設有四個子平臺,,其中多元對接子平臺連通上下級法院、訴調對接共建單位,,實現法院內外資源共享,;信訪處置指揮子平臺實時監(jiān)控涉訴信訪相關指標,為信訪研判,、決策提供數據支持,;審判執(zhí)行態(tài)勢研判子平臺運用信息化觸角,實時掌握矛盾糾紛動態(tài),,助力科學決策,,實現精細化管理;繁簡分流子平臺對新收案件提供智能分流建議,,提升糾紛化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