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發(fā)布 限價房不得捆綁精裝修變相漲價
昨天,,北京市《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正式發(fā)布實施,。5月7日至14日,北京市住建委就《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其間共收到意見,、建議136條,。普遍認為《通知》是落實“房住不炒”的具體措施,有利于保護剛需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也提出了對不收購轉化的項目開發(fā)建設單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過捆綁精裝修等方式變相漲價,以及房屋質量方面的顧慮等問題,,建議加強對開發(fā)建設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約20%限房價項目
將轉為共有產權房
據(jù)悉,《通知》所稱限房價項目,,是指按本市“限房價,、控地價”方式競得土地的開發(fā)建設項目。根據(jù)《通知》,,本市限房價項目可售住房銷售限價與評估價比值高于85%的,,由開發(fā)建設單位按限價規(guī)定自行銷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限房價項目轉化為共有產權房的需要搖號購買,。經初步測算,在85%的設定比例下,,目前已推出的限房價地塊只有大約20%的項目將被轉化為共有產權房,。
不得強制搭售
其他產品和服務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經過認真研究,、積極吸收采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對不轉化的限房價項目增加了以下內容:“開發(fā)建設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土地出讓掛牌文件中關于建設標準、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的要求,,在銷售時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產品,、服務,,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專家解讀 讓住房回歸居住功能
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趙秀池教授表示,《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旨在讓住房回歸居住功能,。
這次發(fā)布的《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是“限房價,、控地價”在房屋銷售環(huán)節(jié)的必然要求。
其實,,對于依法依規(guī)經營的開發(fā)建設單位來說,,政府收購價格和開發(fā)建設單位自行銷售完全一樣,而且《通知》對全部收購款的最長支付時限做了明確規(guī)定,,對其合法利益沒有傷害,。至于少數(shù)開發(fā)建設單位企圖通過大規(guī)模增加并搭售地下倉儲、庫房,、設備用房等獲利,,或者捆綁精裝修達到變相漲價目的的做法,本身就是違反法規(guī)的,,是政府應該查處,、打擊的對象。這在市住建委收到的反饋意見和建議中,,也得到了集中反映,購房人在對政府推出該政策叫好的同時,,主要擔心開發(fā)建設單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過捆綁精裝修等方式變相漲價等問題,要求政府加強對開發(fā)建設單位的監(jiān)管,。
為了回應百姓呼聲,,市住建委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相應完善,,在第三條(一)中增加了“開發(fā)建設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土地出讓掛牌文件中關于建設標準、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的要求,,在銷售時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產品,、服務,,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土地出讓時的掛牌文件中對開發(fā)建設單位的相關要求予以重申,,并以政策法規(guī)的形式予以保障,無疑是對購買限房價項目住房居民家庭合法權益的切實保護,。(記者 陳斯)
《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昨日正式發(fā)布實施,,和征求意見稿相比,《通知》要求限價房項目不得通過捆綁精裝修變相漲價,、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