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部近日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厲打擊槍爆違法犯罪的通告》?!锻ǜ妗分赋?,凡在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指出,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禁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嚴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嚴禁盜竊、搶劫,、搶奪,、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嚴禁通過互聯(lián)網等渠道違法違規(guī)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信息,;嚴禁制造、銷售仿真槍,。
《通告》規(guī)定,,凡在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違法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fā)他人涉槍涉爆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涉槍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對窩藏,、包庇涉槍涉爆違法犯罪分子,,幫助違法犯罪分子毀滅、偽造證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要求,,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不及時報告的,,依法處罰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公民發(fā)現遺棄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廣大群眾在購買玩具槍時要選擇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產品,,不要購買無生產廠家、無許可證號,、無產品標志,、來源不明的玩具槍,不要購買仿真槍,、火柴槍等易于造成危害的物品,。
據了解,截至目前,,全國已收繳氣槍等各類非法槍支3.2萬支,、子彈194萬發(fā),、炸藥472噸、雷管88.6萬枚,,查處涉槍涉爆案件8855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9360余人。其中,,群眾主動上繳,、舉報查繳占收繳總量的50%以上,已兌現群眾舉報獎勵3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