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遏制官員假離婚現(xiàn)象亟須增設離婚審計
假離婚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不僅違背了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而且還侵害了國家利益,。同時,黨員干部假離婚行為還可能存在違紀與腐敗問題,,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也不斷加強和改進,。
2017年4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規(guī)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jié)果處理辦法》,。修訂出臺的《規(guī)定》傳遞了報告事項內(nèi)容更加突出與領導干部權力行為關聯(lián)緊密的家事、家產(chǎn)情況的信號,;《辦法》明確了認定漏報,、瞞報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則、具體情形和處理依據(jù),規(guī)定了領導干部因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受到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的影響期,為更加有效地強化查核結(jié)果運用提供了遵循,。
對此,,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秦濤認為,假離婚屬于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系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會對社會誠實信用道德,、公序良俗等造成一定的沖擊,。“黨員干部進行假離婚,,并從中獲益的,違反了黨紀國法的規(guī)定”,。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黨員干部假離婚不僅有違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沒有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而且會帶壞社會風氣,,敗壞黨風政風,,損害黨和國家的形象和人民利益,這是黨的紀律不允許的,。
假離婚踐踏了法紀紅線
“領導干部一般都是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受到《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雙重規(guī)制,,一部分不是黨員的領導干部,其行為也會受到公務員法的約束,?!鼻貪硎?,普通人假離婚只受到?jīng)]收違法所得或者撤銷相關行政受益等處罰,而黨員干部假離婚,,不僅相關利益被沒收,,同時也會受到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