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黨員干部"假離婚"背后花樣多:為了掩蓋獲取灰色利益)
正義網北京6月6日電 2016年,某省某局正處級干部張某(中共黨員)打算出售名下住房并購買其他住房,。為在換購住房過程中少繳納稅款,張某與其妻商定先辦理離婚手續(xù),待換購完成后再辦理復婚手續(xù),。同年,張某與其妻辦理了離婚手續(xù),。2017年,辦理完住房購買手續(xù)后,張某與其妻辦理了復婚手續(xù)。通過上述行為,張某共少繳納稅款共計20余萬元,。其間,張某將上述離婚、復婚情況向組織作了報告,。
近日《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刊文《通過“假離婚”方式買賣房產以少繳納稅款行為應如何定性處理》,以張某為例進行了探討,。這個事例不僅讓黨員干部“假離婚”現(xiàn)象走進了人們的視線,也引發(fā)了對這一現(xiàn)象的深入思考。
“假離婚”背后花樣多
黨員干部的婚變背后往往真相不只是離婚那么簡單,為了個人的利益,黨員干部帶著功利目的的“假離婚”,這樣的現(xiàn)象并不少見,。
有人假離婚是為了給女兒辦升學宴,。2016年5月,重慶市巫山縣高唐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陳春林之妻黃美艷與其商議,以女兒考大學的名義操辦宴席。6月8日,陳春林夫婦為規(guī)避調查辦理“離婚”手續(xù),并由黃美艷出面操辦宴席,。6月12日“升學宴”當天,陳春林和黃美艷開席30余桌,共計收受141人的禮金3.59萬元,。經群眾舉報,縣紀委調查核實后認定陳春林的行為已構成違反廉潔紀律錯誤。6月23日,縣紀委決定給予陳春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陳春林退還禮金,。
網上搜索黨員干部“假離婚”事件,記者發(fā)現(xiàn)為了躲避調查選擇離婚的大有人在。被稱為“五毒干部”的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蔣尊玉,是假離婚官員代表之一,。2013年初,蔣尊玉在面臨眾多舉報的同時,又面臨中央巡視組來到深圳巡視,于是他跟妻子協(xié)議離婚并辦理了離婚手續(xù)。但“離婚”后,兩人仍住在一起,且從未向他人提起過其離婚的事情,。2017年8月,蔣尊玉一審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