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初,潘某,、李某二人嫌棄當(dāng)話務(wù)員收入低,,大多數(shù)藥費都被老板拿走了,,干脆辭職,。臨走前,,兩人從公司偷了一些客戶信息,,然后從中篩選出好騙的大客戶,,陳阿姨不幸被選中,。
事實上,,陳阿姨接觸到的“張教授”,某“銀行行長”,、“稅務(wù)局領(lǐng)導(dǎo)”等,,都是潘某和李某捏著嗓子一人分飾多角。從2014年在職到2017年1月初辭職,,再到2017年7月底案發(fā),,他們倆一直盯牢著陳阿姨這個大客戶。而辭職后,,他們對陳阿姨的詐騙更是變本加厲,,僅半年時間,就從陳阿姨處一共騙了116萬余元,。
另外,,潘某等人還用相同手法從另一名被害人張某某處騙取人民幣11萬余元。
因為這些所謂的保健品和藥無法鑒定,,所以此前陳阿姨30余萬元買藥錢并沒有計入潘某兩人的詐騙金額,。
陳阿姨被騙的錢,被潘某和李某二人分贓,。潘某在騙陳阿姨的這一年時間里,,每晚流連酒吧,,消費少則兩三千元,多則2萬多元,,他還花費30余萬元在平臺上給女主播打賞,、發(fā)紅包。
當(dāng)警方抓獲潘某時,,騙來的錢已被他耗光,,僅靠借錢度日。
而陳阿姨呢,,她后期的買藥錢多為借款,,還借了高利貸。為了償還貸款她又變賣了唯一的住房,,再向房東租住原本屬于自己的房子,,目前債務(wù)纏身。在被騙的那段時間,,女兒想盡辦法阻止,,但她始終不聽勸告……